自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所有私營醫療機構 (如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衛生服務機構) 受到《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 所規管。所有私營醫療機構不應與機構公用地方。
指不屬於某醫院處所的一部份,及用於或擬用於施行高風險程序的處所。這些程序稱為附表醫療程序,於《條例》第 2 條定義為 (a)《條例》附表 3 第 2 欄所描述的; (b) 並非附表 3 第 3 欄描述的;及 (c) 在無需留院的情況下施行的醫療程序 (附件 I)。
1. 外科程序 2. 內窺鏡程序 3. 牙科程序 4. 化學療法 5. 血液透析 6. 介入放射及碎石術 7. 麻醉程序 8. 放射治療
日間醫療中心必須遵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 (第633 章) 的規定,病人在接受醫療程序的相同公曆日離開日間醫療中心、病人因程序及復甦而預計需要在機構內持續逗留的時間不超過 12 小時及按照美國麻醉學會體格情況分級制 (American Society of Anaesthesiologist Physical Status Classification System),病人的情況並不屬於第 IV 級或更壞 (即第 IV 級或第 V 級)。
如果日間醫療中心內設有手術室 (OT Room) ,該 手術室需要按照相關規則及標準去設計及建造 (包括但不限於 The Guidelines on Use of Operating Room for Surgical Procedures in Day Procedure Centres and the Guidelines for Healthcare Engineering Systems in Day Procedure Centres),日間醫療中心醫療工程系統規管要求將於 202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部份日間醫療中心已成功從臨時牌照轉換成正式牌照,惟其現有手術室 (OT Room) 尚未完全符合即將生效的醫療工程系統規管要求。我們 (HKAPC) 提供現有 手術室 (OT Room) 優化 / 改善服務去評估、提昇及改造現有手術室 (OT Room) 來符合相關醫療工程系統規管要求。溫馨提示: 所有暫未完全符合規定的現有手術室 (OT Room) 必須進行優化或改善。完成改善後,該日間醫療中心需要向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 (衞生署) 遞交相關申請,並安排巡查來檢查及批核相關申請。如於 2028 年 1 月 1 日尚未取得相關准許,該手術室 (OT Room) 將不能繼續使用。
此外,有些用戶對如何準備相關文件 (例如政策、流程和紀錄等) 存有很疑問及疑慮。我們也提供協助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申請服務。